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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2022年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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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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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现将《常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2版)》予以公布。2021年2月25日公布的《常州市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常政办发〔2021〕15号)同时废止。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本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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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夯实信用合作基础,强化信用联动,合力打造信用长三角,推动“十四五”区域信用建设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经广泛征求意见,上海市信用办会同江苏、浙江、安徽省信用办共同制定《2022年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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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2年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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