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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信用建设更好服务小微
加快信用建设更好服务小微
发布时间 : 2023-10-26
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68个地区“榜上有名”。至此,从2018年开始公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已达1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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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68个地区“榜上有名”。至此,从2018年开始公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已达130个。
吴晶妹: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打好企业信用基础桩
吴晶妹: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打好企业信用基础桩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信用管理学科带头人吴晶妹14日在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主论坛上表示,应以“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面,以城市信用建设为线,以企业信用为点”,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打好企业信用基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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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信用管理学科带头人吴晶妹14日在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主论坛上表示,应以“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面,以城市信用建设为线,以企业信用为点”,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打好企业信用基础桩。
加强信用监管 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加强信用监管 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经营主体和旅游行业组织共同参与,同时也需要找到一个有效的工作载体,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相关方连接起来。旅游信用建设作为旅游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报告》特别突出了信用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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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经营主体和旅游行业组织共同参与,同时也需要找到一个有效的工作载体,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相关方连接起来。旅游信用建设作为旅游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报告》特别突出了信用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面的作用。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助企纾困发展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助企纾困发展
  ■力争到2023年末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数据来源、金融机构信息服务三个“全覆盖”,到2025年末助推全省信用贷款余额不低于1.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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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争到2023年末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数据来源、金融机构信息服务三个“全覆盖”,到2025年末助推全省信用贷款余额不低于1.2万亿元
江苏:紧扣“放管服”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江苏:紧扣“放管服”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下,今年江苏省先后出台“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各地各部门细化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助企纾困政策精准滴灌,助企业渡难关。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深化落实,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快速恢复、回稳向上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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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下,今年江苏省先后出台“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各地各部门细化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助企纾困政策精准滴灌,助企业渡难关。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深化落实,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快速恢复、回稳向上态势。
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要抓牢两个“关键”
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要抓牢两个“关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之际,《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1日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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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之际,《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1日落地实施。
依法依规实施市场监管 发挥营商环境落地效应
依法依规实施市场监管 发挥营商环境落地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市场监管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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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市场监管指明了方向。
《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网记者日前了解到,《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0月14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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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记者日前了解到,《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0月14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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