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0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2年4月27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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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全国最高标准,出台《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采用计划+清单的方式,结合福建省实际,详列94条创新改革措施,明确具体措施、开展范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行动计划》将福建省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积极开展的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以及前期地方实践的先进经验,分类予以实施和推广,对于持续提升优化福建省营商环境,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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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2号)有关要求部署,做好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工作,我们起草了《湖北省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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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信用监管工作时强调,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2021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粤办函〔2021〕326号)。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茂名市加快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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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构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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