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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截至11月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中央层面清偿进度为91%,地方层面清偿进度为61%,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皆表示年底前能够完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  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制定清欠工作方案,于去年11月底以国办名义印发部署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欠工作。截至11月底,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共偿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5800多亿元,清欠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国资委财管运行局副局长刘绍娓表示,中央企业在清欠工作中努力克服被上游拖欠、资金压力大、欠款情况复杂等难题,目前已基本实现国资委要求的“双清零”目标:2019年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前年度少数基层单位拖欠的8.2亿元农民工工资,已于今年1月份全部“清零”;2018年底前的民营企业无分歧欠款已基本“清零”,清偿进度达到99.4%,累计清偿欠款1456亿元。  据财政部经建司调研员王明臣介绍,截至11月底,国务院部门和财政部监管企业总体清偿进度达98%。按照有关欠款单位的清偿计划,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基本可以“清零”。  黄利斌表示,尽管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组织推进不力、责任传导不落实,越到市县难度越大等问题。下一步,联席会议将继续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形成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聚焦企业获得感深入推进清欠工作,要让尚未得到清偿的企业有预期有盼头。”黄利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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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记者从辽宁省司法厅获悉,日前印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辽宁省诚信建设工作目标:重点领域政府诚信行为进一步规范,信用管理体系和政务诚信监督体系进一步建立,诚信政府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政府在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  《决定》指出,要通过建立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完善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机制,提升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政府机关今后在重点领域的诚信行为,是辽宁省加强建设诚信政府的重要举措。《决定》指出,严格履行政府投资合同约定,不准新增拖欠政府类投资项目工程款。审计机关要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要依法公开透明,不准在项目资金支付环节过程中违约。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  政府债务要规模适度、风险可控,不准违法违规过度举债。政府举债应当依法依规、程序透明,要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政府作出的承诺必须坚决兑现,不准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承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条件,或者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当地政策调整等理由不履行承诺条件和合同约定;  数据统计要科学有效、真实准确,不准虚报、瞒报经济数据。建立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强对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实行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决定》还就健全诚信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建立政府信用的管理体系等作出规定,提出加快出台配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重点领域政府诚信行为、完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加强政府守信践诺监督考核以及信用奖惩机制等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为诚信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将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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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我国将加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对推动清欠工作不力的加大问责,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当前,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带来了负面影响。我国高度重视,要求抓紧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目前,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共清偿民营企业账款超过1600亿元。辛国斌说,将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的审核,要完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相关规定,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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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澎湃新闻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联合市委组织部、纪委(监委)出台对失信被执行公务员惩戒和管理措施的意见,明确公务员涉执行案件通报机制。温州中院统计信息显示,2018年,温州两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94286件,执结94128件,同比分别上升8.3%和13.5%;人均结案数366件,同比上升52件,全省法院排名第一;执行到位金额195.36亿元,同比上升7.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4723人次,限制高消费137355人次,促使21483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采取罚款8231人次,司法拘留7926人次。在这些涉执行案件中,有部分失信执行人是公职人员,坊间称之为“官赖”,这给政府和公职人员的形象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澎湃新闻从温州中院获悉,去年8月,温州市政法口巡视整改暨综治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召开,其一项重要议程是高标准抓好“公务员涉执行失信”问题的整改落实。会议指出,党政机关公务员本应成为“讲诚信”、“遵法纪”的楷模,对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失信被执行公务员,要从严打击、重拳整治。尤其是对科级以上、金额巨大以及有抗拒规避执行行为的公务员,要向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作重点通报。该次会议称,法院系统对排查出来的案件,要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涉案公务员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督促其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执行的,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置;人力社保部门要协助做好被执行人工资的扣留、提取工作;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大协查控制和拒执罪打击力度,确保“公务员涉执行失信”问题清理取得实效。此后,温州市县两级政法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法院、纪监、公安、人社等部门及涉案人所在单位建立联动执行机制,着力破解公务员涉执行失信问题。同时,建立涉公职人员特殊主体数据库,市委组织部向温州中院提供全市公职人员名单,以技术手段自动识别失信被执行公务员。据温州中院介绍,去年9月起,温州多地法院联合纪检、组织、政法等部门集中约谈失信被执行公务员。其中,鹿城法院对76名具有公职身份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并发放财产申报令,敦促被执行人积极、诚信地申报财产,并明确告知“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裁判确定义务的,一律限制高消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财产义务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乐清法院与纪检、组织、政法等部门,集中约谈了36名尚未执行完毕的涉执行公务人员,共涉执行案件96件。他们中有20人是一人一案,有16人是一人涉多个执行案件,其中最多1人涉14个案件。这些未执行完毕的案件中,最早的是在2013年。96个案件执行标的额高达3.04亿元,个案最高标的额超1亿元。此外,针对失信被执行公务员惩戒和管理,该院目前已经与全市41个政府部门联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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