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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 发布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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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12月3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天平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局长官君山、质量发展局局长刘勇、食品协调抽检处处长刘鸿儒、综合规划处三级调研员刘鹏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概要描述】  12月3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天平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局长官君山、质量发展局局长刘勇、食品协调抽检处处长刘鸿儒、综合规划处三级调研员刘鹏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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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 发布时间:2022-01-0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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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天平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局长官君山、质量发展局局长刘勇、食品协调抽检处处长刘鸿儒、综合规划处三级调研员刘鹏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天平

  我谨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内蒙古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会议安排,我简要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市场监管规划》)的起草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市场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涉及经济、民生诸多重大问题。国务院多次强调市场监管部门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这充分说明市场监管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内蒙古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意义非常重大。

  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专门设置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内容。同时,将《市场监管规划》列为自治区“N”类综合保障专项规划,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场监管规划》编制工作从2020年7月正式启动,在全面总结我区“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成就、科学研判“十四五”市场监管工作发展形势的基础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先后赴12个盟市开展2轮专题调研,起草过程中向30余个委办厅局和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以及自治区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相关行业协会等广泛征求意见,经过精心谋划和科学论证形成《市场监管规划》。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市场监管规划》由5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为规划背景,回顾总结“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体制改革期、效能提升期,市场监管新体制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新型机制基本建立、市场安全监管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竞争环境更趋公平、消费环境不断改善、质量强区建设成效显著,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同时,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事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指出了影响市场监管效能提升,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阐述了《市场监管规划》的指导思想,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强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着力构建高标准市场监管体系,全力推进质量强区战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同时,确定了《市场规划》遵循的6项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三是坚持守住安全底线;四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六是坚持依法监管。

  第三部分为发展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同时,以定量的方式提出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项目等5个重要预期性指标,以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举报按期核查率、千人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等6个重要约束性指标。

  第四部分为重点任务,创新性提出“4+4”任务模式,即:优化4个环境、完善4个体系(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高标准的质量发展环境。建立现代化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高效能的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多元集成的协同共治体系、夯实市场监管的基础支撑体系)。综合安排了37大项业务,涵盖了当前市场监管常规工作,兼顾了市场监管改革发展需要,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构建“大市场”、提升“大质量”、做实“大监管”提供依据并留足空间。同时,《规划》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两个基地”、守住安全底线三个方面,设置了16个重大项目,增强了务实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重点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规划评估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站在“两个维护”和“国之大者”的高度,深入研究市场经济的规律,放眼国内国际新变化,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实现市场监管工作更多新突破,全力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经济栏目记者:“十三五”时期是市场监管工作的改革期和效能提升期,请您介绍下“十三五”时期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改革成效,对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哪些作用?

  刘鹏:“十三五”时期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力指导下,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监管制度创新成效逐步显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一是市场监管新体制基本建立。市场监管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完成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现部门分权设置向整体性设置转变,职能配置由分段、分事项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监管方式由传统手段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基本实现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市场监管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二是市场监管新型机制基本建立。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以清单管理模式厘清行政执法职责边界,大幅减少不必要的监管执法事项。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监管业务的进一步融合,建立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及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了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正在形成。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行政的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是市场安全监管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高,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4%以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持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全覆盖机制,督促企业完成风险点自查,落实企业风险管控责任;建成覆盖全区市场监管高风险领域的风险管控系统,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四是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后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住所(经营场所)、简易注销、“证照分离”、外资企业单一窗口办理等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实行名称自主申报,推进“政银合作”,将办照服务延伸到银行网点。建设企业开办和注销“一网通”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登记注册和注销便利化水平。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行为,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十三五”期间,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21.82万户,总量达到226.50万户。

  五是竞争环境更趋公平。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不断巩固,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府全覆盖。开展口岸进出口环节、银行、教育和电力等领域价格检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网络监管、广告执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力度,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市场秩序稳步向好。

  六是消费环境不断改善。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整合投诉举报热线,实行“五线合一、一线受理”;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商圈、示范餐饮、示范景区等示范点;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消费者理性消费理念提升,强化消费维权行政保护工作,持续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查处一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七是质量强区建设成效显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质量发展机制更加完善,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改善,质量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由C级上升为B级。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截至“十三五”末,拥有地理标志产品28件,地理标志商标167件,位列全国第12位,蒙草集团、伊利集团获得中国质量提名奖,金海伊利、蒙草生态被工信部评为“全国质量标杆”。创新实施标准化提升、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推动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四大行动”,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质量基础不断夯实,建立了锡林郭勒羊肉等31大类自治区特色产业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1075项,包头市成功创建全国“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刚刚发布人介绍,2025年我区要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请问围绕优化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怎样确保《市场监管规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官君山:优化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是提升地区竞争力、增强改革内驱力的现实需求。“十四五”时期,我区将持续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审批许可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定期排查、清理。抓好商事主体登记、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经营范围规范化等改革,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推进“跨省通办”,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并探索全国互通互认模式。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建成企业开办全流程掌上办系统,实现“零见面、零等待、零费用”。

  严格执行市场主体登记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提升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和体验感。培育数量更多、质量更优的市场主体,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不断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程序,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简化普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不断提高审批许可效能,巩固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探索实行“先证后核”“一单受理”、容缺受理机制。

  与此同时,要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建立配套规则,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强化保障民生、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坚决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反垄断法》的宣传和合规培训,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推进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广泛形成竞争文化氛围。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司法保护协调。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强化联合整治工作态势,重点解决虚假宣传、商业混淆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强教育、医药、电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价费行为监管,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处养老、旅游、医疗、水电气暖等重点领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由专利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清理优化专利申请考评、资助政策,减少一般性专利数量指标,引导资源向高质量专利投入。

  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设立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和维权援助工作站。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海关等部门协作配合,有效遏制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现象。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大局。请问《市场监管规划》在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底线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和安排?

  刘鸿儒:食品药品安全是基本民生问题,是重大公共安全问题,更是最大的政治。“十四五”时期,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要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全区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快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重点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和“双安双创”(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引领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风险监测覆盖面和问题发现率。

  持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深化食品安全抽检制度改革,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强化抽检监测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作用。严惩重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等制度,试点实施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制度。

  加大与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相关各部门、各层级间的联合整治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创新药品监管方式方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药品市场监管机制,提升药品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建设,构建科学完备、运行高效的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深入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严管严控安全风险。继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服务指导工作力度,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药(蒙药)特色优势,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全力推动中药(蒙药)质量提升,不断激发中药(蒙药)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中药(蒙药)传承创新发展。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两品一械”安全突发事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的作用,加快形成药品安全共管共治格局。组织实施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药品智慧监管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中药(蒙药)质量提升、服务医药工业发展等重点项目,以最严格的监管,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全力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内蒙古日报记者: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和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多次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寄予殷切期望。请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区质量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十四五”期间就推进我区高质量发展有什么考量?

  刘勇: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建设,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和技术支撑等职能优势,建设高标准的质量发展环境,全力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施质量强区战略。迭代升级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创新,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营造崇尚质量第一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落实地方质量工作责任制。发挥质量基础设施融合效应,开展服务绿色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和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鼓励中小企业做专做精,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同中小关联企业的合作,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持续开展质量统计监测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引导各方共同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二是实施品牌培育工程。运用政府质量奖、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等质量激励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科学开展品牌培育活动,帮助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资产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打造更多优势特色区域公用品牌。深入实施“蒙”字标认证行动,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助力国家重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加强地理标志挖掘、培育、申报、运用等工作,打造乡村振兴的“金字招牌”。

  三是完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夯实计量基础,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加快推进计量一体化发展。健全完善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法规规章体系。调动发挥地方、部门和行业组织作用,保障计量监督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加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完善并推广e-CQS系统(强制计量器具管理系统),提高计量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推进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延伸连接和数据采集,支撑企业积极融入碳交易市场,为自治区节能降碳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服务和技术支持。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深入开展民生相关的计量器具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四是推动建成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大绿色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服务力度,加强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究。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碳达峰、碳中和等标准化专项行动和工程。持续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做优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典型。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推动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的原创标准。完善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开展标准质量、标准实施的评估工作,提高标准应用效果。深化国际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比对、互认,拓展标准研究和转化应用的领域。

  五是提高认证检测服务能力。加快质量认证法治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认证执法监管模式。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进一步优化“蒙”字标标准体系、制度体系、产业体系、质量链体系、推广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落实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任务。

  六是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依托内蒙古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时智能监管。加大检验检测监管力度,强化失信惩戒措施,增加违法成本,推动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评审员和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着力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晨报记者:众所周知市场监管的职责多重、线条较长、任务艰巨。请问,面对“十四五”时期现代化市场监管的形势和需要,如何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夯实监管基础?

  刘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必然成为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着力夯实市场监管的基础支撑体系,与时俱进增强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真本领。一是加强人才技术支撑。树立人才工作新观念,鼓励引进与培养并举,坚持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三结合,持续做好常态化培训,充分发挥“每周一课”作用,深入打造市场监管执法“千人铁军”,加快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负责。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投入,鼓励技术人员参与、主持重大研究项目,为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科研攻关提供支持。二是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理顺市场监管各层级关系,合理划分市场监管层级事权,优化事权的层级配置,优化市场监管基层组织职能,形成有利于发挥各层级履职优势的事权体系。稳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探索建立执法办案人员激励制度,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人才配备整体水平。全面开展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全区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大集中管理,形成“大平台支撑、大数据慧治、大系统整合、大服务惠民、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政策研究。深化市场监管理论基础研究,加强对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等方面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积累务实管用、科学精准的具体举措,不断丰富完善市场监管有关政策措施。五是加强新闻和科普宣传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等品牌活动和“蒙”字标认证、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中小企业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等专题活动宣传,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新闻和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消费素养和社会共治意识。六是开展市场监管文化建设。注重市场监管核心价值观念、行为规范、道德准则、精神信念建设,培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意识、服务理念、制度体制、监管模式,形成具有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的市场监管文化。

  链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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