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济宁451项市级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
2021-07-14 16:44
来源:
中宏网
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451项市级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的问题。
今年2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济宁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济宁市政府出台《济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经审核确认,形成了《济宁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清单》共涉及20个部门、单位,重点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申请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能够核查的事项,纳入了告知承诺制范围。涵盖了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即可快速办理事项,并承担承诺践诺的信用责任,即用“承诺”替代“证明”。
通知要求,济宁市各县(市、区)要及时梳理公布本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将更多的事项纳入本级清单,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制定规范性告知承诺书文本、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在各级政务办事场所、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全面推行,对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等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下一步,济宁市将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机制,强化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持续指导、推动45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精准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