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商务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官网~

您好,联系客服

imgboxbg
这是描述信息

信用服务热线:010-87162983

联合奖惩

资讯分类
imgboxbg

开放融合

 

跨界链接

 

创新发展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推进“信用开封”建设 开封市将实施医保基金信用管理

推进“信用开封”建设 开封市将实施医保基金信用管理

  •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09-03
  • 访问量:

【概要描述】为推进“信用开封”建设,提升开封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水平,营造诚信、自律的营商环境,市医保局制定了《开封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封市医疗保障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从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医(药)师和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医保信用主体”)的经营、执业、就医等行为进行信用管理。

推进“信用开封”建设 开封市将实施医保基金信用管理

【概要描述】为推进“信用开封”建设,提升开封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水平,营造诚信、自律的营商环境,市医保局制定了《开封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封市医疗保障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从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医(药)师和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医保信用主体”)的经营、执业、就医等行为进行信用管理。

  • 分类:联合奖惩
  • 作者:
  •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09-03 17:44
  • 访问量:
详情

  为推进“信用开封”建设,提升开封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水平,营造诚信、自律的营商环境,市医保局制定了《开封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封市医疗保障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从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医(药)师和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医保信用主体”)的经营、执业、就医等行为进行信用管理。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根据各类医保信用主体信息归集情况及评价办法分别开展评价,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其中,机构类信用主体以积分制评价为主,人员类信用主体以失信行为记分制评价为主。信用等级评定每年一次,以自然年度为评价周期,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次年2月10日前完成。通过医保基金信用管理,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全社会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氛围。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文明办
中央政法委
中央网信办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外专局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公务员局
安监总局

最高法
最高检
教育部
公安部
民航局
文化和旅游部
能源局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外汇局
统计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证监会
银保监会
中国贸促会
新华社
药监局
市场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

全国工商联
共青团中央
中国残联
卫生健康委
铁路局
档案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商务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京ICP备19058787号-1
承办单位:三公国际资信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